体育健身范文10篇
2024-03-19 10:15:51
体育健身范文10篇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不仅可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素质,改善生活质量,更可以繁荣先进文化,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提升农村的文明程度和农民的文明素养,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对实现“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农村体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但由于受条件制约,农村体育仍然是体育事业的薄弱环节,体育场地设施医乏、体育组织建设滞后,使农村体育活动开展时冷时热、时断时续,城乡差距越来越大。
我省是一个农业人口占70%以上的农业大省,农民是我省最大的社会群体。农村体育工作作为我省群众体育工作的三大重点工作之一,它既是群众体育工作的重点,更是群众体育工作的难点。没有农民的体育健身,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健身,全民健身体系覆盖不到广大农村,《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就难以实现。因此农村体育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载体,值得高度重视,需要着力加强。
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农民逐渐过上了富裕日子,闲暇时间增多,但文化体育生活却相对贫乏,生活方式落后,生活质量没有明显改善。广大农民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越来越高,“生活奔小康,身体要健康”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
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抓住体育场地建设这个基础环节,发展深受农民欢迎的硬化篮球场地,通过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体育服务,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逐步改变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落后的局面,为农村体育工作的发展提供平台、夯实基础,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村级小型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为重点,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做到“亲民、便民、利民”,把体育场地建到农民身边,积极推动农村体育组织建设,构建农村体育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提高广大农民身体素质,努力缩小城乡居民健康差距,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项目实施要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坚持从实际出发,建设项目和规模可灵活掌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增加投入,量力而行。
2、整合资源,有效利用。场地建设要与当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尽可能与学校、文化站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发挥综合效益。
3、地方为主,多方参与。项目实施的主要责任由地方政府承担,中央和省给予指导和适当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共同参与农村体育发展。
4、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从有条件的行政村做起,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由点到面,从易到难,逐步推进,滚动发展。
5、农民自愿,决策。项目建设必须尊重农愿,广泛听取当地农民群众意见,征得所在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把政府支持与农民自觉自愿结合起来。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关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到2010年在全国完成10万个行政村农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使六分之一的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按照国家总体要求,我省目前有23265个行政村,**末要完成4000个行政村农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农村体育组织网络和体育骨干队伍,促进当地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经常开展,使农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
在具备条件、有建设积极性的行政村,利用村级公共用地,建设1片硬化的标准篮球场,并配置1副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提倡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在尊重农愿的前提下,增加面积、器材及设施,更好地满足农村体育文化生活需求。
硬化标准篮球场必须按照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在篮球场的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舞)等其他体育活动。
按照国家规定,“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的每个标准篮球场及配套器材平均需投资3万元,其中场地建设约2万元(含材料费和机械费,不包括人工费),器材费1万元(含一副玻璃钢篮板固定篮球架、二张水磨石台面钢架室外乒乓球台)。完成4000个行政村的农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共需投资1.2亿元。完成上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共同筹集,按5:3:2比例安排。各级政府负责承担地方配套资金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可引导农民自愿义务投工投劳,但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事关农村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事关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大局。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必须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进行。要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到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发展农村体育工作的政府责任,切实加强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的组织实施作用,调动和激发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形成国家、省、市、县、乡、村各司其职,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面宽,各市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实际,摸清情况,按照要求动员符合条件的县(区、市)积极申报,并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申报工作方案。要把工程建设与村镇建设规划结合起来,统筹体育与文化、教育、科技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等村级公益事业设施建设,在保证向农民开放并方便使用的条件下,尽可能与附近学校、文化站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真正做到一场多用、共建共享。做到科学规划、周密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一项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的工程,要保证建设资金和配备的器材及时到位,取信于民。
要严格资金使用监督与审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要通过签订援建协议书,使实施对象认真履行义务,确保建设质量,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项目。将建设资金、设施和器材落到单位产权管理范围,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其完整与安全,并承担起维护和管理的职贵。
在着重抓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同时,各级体育部门要全面加大农村体育工作力度,推进农村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站(点)的建设,培养和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农村体育骨干队伍196体育官方网站,发挥其对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组织、带动和指导作用。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体育下乡活动,坚持与生产劳动和文化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农民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并形成制度。做到组织到位、骨干到位、活动到位,引导更多的农民投身到体育健身活动中来,切实发挥体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合作,配合新农村建设的宣传,结合农村举办“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群体系列活动机会,利用全民健身周等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重要性和意义,引起各级政府对农村体育工作的重视,引导农村基层体育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对工程实施情况的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对实施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各市、县、乡、村要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建立县、乡、村使用管理制度。由县级体育部门与实施对象签订协议书。实施对象要认真履行权力和义务,确保建设质量,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项目,将援建资金、设施和器材落到单位产权管理范围,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保护其完整与安全,承担维护和管理的职责。村委会配备养护员,负责看护场地设施,保持场地器材的清洁卫生,保证设施不被侵占,器材不被损害,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功能完好,使用安全。各市每年底要将本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材料上报省体育局。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将对各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
目前,学术界对健身娱乐市场营销策略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的:一、地点选择。二、市场定位的价格。三、针对体育产品的不同生命周期制定营销策略。四、营销组合。本文是从企业的角度出发研究其在体育健身娱乐市场中的营销组合策略现状并加以分析。
市场:指某种产品的现实购买者与潜在购买者的总和。它包括三要素即人口、购买力、购买[1]。
《MarketingConceptandStrategits》把营销定义为包括个人和组织行为,这些行为通过对产品服务和思想的创造、服务、分校、促销和定价,促进和加速了在动态环境中的交换关系[2]。市场营销:个人和机构通过预测、刺激、提供方便协调生产与消费以满足顾客和社会公众对产品、服务及其他需求的整体经济活动[3]。本文以体育健身娱乐市场为背景研究体育健身娱乐企业在市场中为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所采取的计谋、方法。
健身娱乐市场的营销组合策略可以借鉴Booms和Bitner的服务营销组合,它是产品、定价、地点、渠道、促销、人、有形展示、过程。
目前没有文章专门研究体育健身娱乐产品。田里、马晓云经调查得出,多数健身房设置了器械健身健美,集体健身健美和休闲等项目,但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运动康复保健项目可能是由于技能不够而未被任何的营业性健身房所设置;能给学员的锻炼效果有促进作用的浴室、桑拿和放松或项目也只被少数的几家营业性健身房开设[5]。何其霞、张雪飞、金宗强、张铁玲等指出体育产品特点;张雅俊认为体育营销的主体为体育产品和非体育产品,因此,针对不同营销主体采用不同体育营销战略对体验产品采用营销战略为:锁定这种体验、重复这种体验、扩展这种体验、升级这种体验、更新这种体验。
石岩认为现在健身俱乐部宣传和沟通不够,网络不健全。建议推行顾客营销策略。CMS(Aisa)首席营运官史奎谦认为许多健身房广告设计不当,而且没有促销反馈。莫巍峰指出开拓市场通过广告宣传,引入适当规模比赛,并不断带动其他各行各业加入,也可以通过建立优惠的月卡、年卡等营销策略;另外,可与学校联系,运用公共关系策略调动学生健身积极性。卓志伟提出应采用网上宣传、咨询洽谈、支付、服务传递并加以意见征询的促销策略。
综上所述,体育健身娱乐企业的促销手段单一,但实际应用与体育健身市场的促销策略却很少,把促销放入与产品、地点、价格之中研究的文章仅一篇,缺乏系统性。
有形展示使近来服务业提出的新营销策略,主要通过有形东西来向顾客进行有形展示。金宗强等指出体育健身娱乐市场应侧重于店面、宣传资料、健身场地布局、器材等六个方面进行展示;岳宝爱等提出构建创造天然人文环境[7]。综上所述,有形展示在体育健身娱乐应用理论提出滞后于实践的发展,有许多体育健身娱乐企业有形展示与目标群体脱离,健身房的一些图片与消费者的品位不符。
人是活动主体中最积极的因素,健身俱乐部的生存和发展也是由人来决定的。《经营行销十大致命错误》和《宁波市健身娱乐俱乐部经营现状的研究》中均分析了经营人员的素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经营人员的理念、才能、知识结构和水平影响俱乐部的经营效益[8]。综上所述,体育健身娱乐市场中的人包括三类:经营者、生产者(健身指导员)、和顾客(参与及潜在参与者)。以上文章多从经营者或生产者、或两者共有谈起存在现状及问题而未涉及到顾客。现代企业管理与市场营销理念是CS(CUSTOMERSATISFY),可以说经营者的一切活动和行为最终落实到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因此该理论研究至关重要,但目前营销领域中属空白,并且在此市场中没有一篇研究人员与体育健身娱乐事业关系的文章,文献中仅从文章的一个层面研究。
指健身娱乐市场应高度注意服务产品生产与消费的过程。过程包括政策、器械化、员工裁量权、顾客参与度等几个方面。体育健身娱乐中的理论只涉及了政策及部分活动流程,其余几个方面的研究尚属空白。
3.1体育健身娱乐市场的营销策略现状的研究视角包括俱乐部、消费者及整个体育健身娱乐市场。文献有五篇有关于营销策略的文章,他们分别从定价策略、营销组合策略、促销策略、健身市场及营销策略这四个方面进行研究,其他文献在文中从不同角度,不同内容对健身娱乐市场营销策略及其决策原因也有少量研究。另外,营销的外部群体是现有消费者及潜在消费者,所有的文章都有一个局限性。研究对象多是现有消费者而对那些没到过健身俱乐部的潜在消费者缺乏更深入的研究。
问题的文章很少,缺乏基本理论分析,更谈不上体系;宏观研究体育健身市场营销策略问题多于微观研究;缺乏实证研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因此急需体系的建立,它应该包括这一行业营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实践研究,这对我们体育健身娱乐企业即将面临外国企业的竞争至关重要。
第三条*市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体育行政部门)是本市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领导,将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公共体育设施适应市民体育健身的基本需要,为市民体育健身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体育行政部门对组织、开展市民体育健身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本市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应当依照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其章程,组织市民开展科学的体育健身活动。
第九条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市或者本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设置规划,经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地区详细规划。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设置规划,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保证本市街道、乡镇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里弄和村的公共体育健身场地。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一条街道、乡镇、里弄和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更新所需经费除了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支出外,体育公益金中应当安排一定的比例予以保证。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向公共体育健身事业捐赠资金或者设施。向公共体育健身事业捐赠资金或者设施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院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开展体育健身科学研究,推广科学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本市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等新闻单位应当宣传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并刊登、播放公益性体育健身内容。
第十三条市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制订本市市民体质标准和市民体质监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民体质监测结果。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在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协调和开展街道、乡镇、里弄和村的市民体育健身活动,为市民提供体质测试服务。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居住小区的特点,因地制宜地组织、推广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开展广播操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时间不少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时间。
学校应当实施体育锻炼标准,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特点,制订体育健身计划,提供必要条件,保障职工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工前操、工间操或者其他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提倡在节假日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
公共体育场馆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延长开放时间,其中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增设适应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
学校的体育健身场地应当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开放。在不影响教育教学的情况下,学校的体育健身场地应当向市民开放。提倡单位的体育健身场地向市民开放。
第二十条街道、乡镇、里弄和村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以及其他免费开放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因城市规划确需拆除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应当先行择地新建或者先行补偿费用。补偿的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
市民进行体育健身活动时,应当遵守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爱护体育健身设施和绿化,不得影响其他市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二十三条本市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的评定标准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由体育行政部门颁发。
公共体育场馆应当按照项目要求,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体育健身活动。居(村)民委员会和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二十四条从事有偿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市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无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有偿的体育健身指导服务。持有资格证书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不得超越资格证书确定的项目范围进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对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有偿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对超越资格证书确定的项目范围从事有偿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人员,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经营性体育健身服务单位聘用无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有偿服务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无资格证书人员的人数,对单位按每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体育健身俱乐部市场体系的构建必须以健身人群的不同需求为依据,形成经营性、公益性、福利性不同性质的俱乐部网络,通过多元化的管理,促进体育健身俱乐部健康、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1)经营性商业体育健身俱乐部。经营性商业体育健身俱乐部是指经营者以面向大众提供休闲、娱乐、健身服务为目的,以商业性健身娱乐设施为活动场所,依靠市场机制和利益机制运转的会员制群众体育俱乐部。
政府行政部门应注意健身俱乐部的总量控制和合理布局,并成立经营性健身俱乐部体协,各个俱乐部可根据项目地域特征组成若干俱乐部联合体,形成有网络层次的商业健身俱乐部组织,以满足较高收入人群的体育健身娱乐需求。
对健身娱乐业的经营,政府应给予政策倾斜,制定和出台优惠政策和措施,以发挥经营者和投资者的积极性。体育市场管理部门应与物价部门、工商部门一起对健身娱乐市场劳务价格体系进行研究,根据健身俱乐部的规格、档次、服务质量进行星级评定和合理的价格政策。
(2)非经营性体育健身俱乐部。非经营性体育健身俱乐部是指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的体育社会团体。目前,非经营性体育健身俱乐部还不能满足大众体育锻炼的需求,因此,体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利用直属各类各级公共体育场馆,构建非经营性体育俱乐部的网络,同时也应鼓励学校、机关、企业等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实行资源共享。在开放过程中,可以通过政府补贴和适当收费,使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社区型体育健身俱乐部。社区型体育健身俱乐部是指在群众体育活动点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群众体育俱乐部。其特点是数量多、规模小、就近组合、就地活动、地域特征显著。社区型体育健身俱乐部要以活动点较为集中的地域片为基准,组成若干俱乐部联合体,统归街道社区体协直接管理,体育部门要配合街道办事处对社区体协的俱乐部管理给予业务上的指导。
(4)单位型体育健身俱乐部。单位型体育健身俱乐部是指以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和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宗旨,利用单位的场地设施,组织职工在工余时间进行各种健身、娱乐活动的群众体育俱乐部。
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部门要结合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积极配合体育部门抓好本单位体育俱乐部的组建工作,以行政区域为基准,组成若干俱乐部联合体,统归行业体协直接管理,上级体育部门对行业体协的俱乐部管理给予业务上的指导。
(1)经营性体育健身俱乐部管理“行业化”。由于经营性体育健身俱乐部依靠市场机制和利益机制来运作,因此,应根据《体育法》和国家体育总局对体育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主管部门,并建立商业体育俱乐部体协,按行业标准来管理经营性体育俱乐部。
(2)非经营性体育健身俱乐部管理“协会化”。由于非经营性体育健身俱乐部主要追求社会效益,又是社会团体的一种组织形式,并按自主经营,行政援助形式组建。因此,非经营性体育俱乐部应以体育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相关体育协会自主经营来具体经营管理。
(3)社区型体育健身俱乐部管理“社会化”。由于社区型体育健身俱乐部数量多,规模小,并按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运作。因此,社区型体育俱乐部应由街道社区体协直接管理,居民住宅区物业、居委会按服务社会、服务全民健身的宗旨进行社会化管理。
(4)单位型体育健身俱乐部管理“福利化”。由于单位型体育健身俱乐部是以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和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宗旨,并按单位扶持、福利机制运作。因此,单位型体育俱乐部由行业体协直接管理,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部门做好职工体育锻炼的组织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1)体育健身俱乐部服务手段多样化。对于经营性体育健身俱乐部,可采用贵宾卡、金卡、银卡、季卡、月卡等,又可采用俱乐部会员卡等手段;对于非经营性体育健身俱乐部,可采用团体会员卡,一等手段;对于社区型体育健身俱乐部和单位型体育健身俱乐部,可采用健康档案建立,体质追踪监测,运动处方服务等手段。
(2)体育健身俱乐部服务品种多样化。体育健身俱乐部服务品种多样化与体育健身俱乐部的规模和档次有着直接的关系。体育健身俱乐部既是运动锻炼的场所,又是休闲娱乐的场所。因此,俱乐部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品种,以满足各层次人们的健身娱乐需求。二、体育健身俱乐部的营销模式
在服务市场营销中,某些因素,如广告、促销的作用并不是主要的,关键是参与市场交换的各方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关系。关系营销就是企业通过建立和维系与消费者,以及其他相关群体及个人之间的长期良好关系,充分利用和强化各种形式的关系网络来展开的营销活动。健身俱乐部属于典型的服务行业,关系营销在这一行业有其特有的运作模式,即健身俱乐部与健身会员、关联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的三方模式。
(1)通过一对一营销提高俱乐部服务质量。健身俱乐部提供的服务质量的差异性,是劳动密集程度较高的服务性行业所特有的问题。因此,健身服务行业很难通过标准化管理取得良好的效果。关系营销实践中一对一营销的基本观念,是将单个顾客看成一个细分市场,根据顾客的特定偏好和需求来提供相应的产品。一对一营销,充分考虑了每个顾客的个性和偏好,最有可能使顾客获得最大程度的满足。就健身俱乐部的服务项目来说,同一类型的服务可以根据顾客的偏好以不同的方式向顾客提供。这种营销模式可以解决由于服务产品质量的差异性和主观性造成的问题。
(2)服务的过程也是顾客的参与过程,更是关系营销的有利契机。服务性企业的员工与顾客的接触程度高,在服务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一种互动影响。此外,服务产品的消费除了以服务作为商品与货币交换这层含理性因素的关系为前提外,其过程基本上是感性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员工和顾客因交往而产生的信息交流和情感上的满足。这种满足会导致消费者对员工产生信任感和亲近感,继而对企业产生好感和偏好,这种感觉若能在以后得到重复和强化,顾客就会成为员工和公司的忠实朋友,这也是关系营销的本质。
(3)关系营销可以加强会员忠诚度,留住会员。关系营销理论要求企业员工与顾客通过建立和维系两者间的长期良好关系来开展营销活动,其最终目的是为企业创造一批忠诚的顾客。对于服务性企业来说,拥有一批忠诚的顾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企业的市场和经营的稳定,避免出现由于顾客量过少,企业产品和生产力不能累积贮存而导致的企业设施设备、劳动力价值的永久性损耗,从而增加获利能力,减少经营风险。鉴于这种情况,健身行业通过一些关系营销手段来吸引一部分忠诚的顾客是保证经营稳定的必要措施。
关系营销理论认为,企业之间存在合作的可能,通过关联企业的合作,将更有利于实现企业的预期目标。企业合作有利于巩固已有的市场地位;有利于企业开辟新市场;有利于多元化经营;还有利于减少无益的竞争。
我国部分体育健身俱乐部在寻求关联企业的合作与共同开发市场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其主要手段有:(1)在开发团体市场方面,通过加入当地的联合商会或者利用各种社团组织来发展自己的生意关系。(2)与减重中心、房地产开发商、康复中心、医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实现顾客资源共享的目的。(3)加强与体育院校合作,利用高校理论阵地、经验和人才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4)加强与体育院校合作,利用高校理论阵地、经验和人才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
政府关系营销是指企业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建立、维持和促进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一种营销策略。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细胞,处在一个利益与力量错综复杂的内外环境之中,其中政府关系无疑是一种应该引起重视的外部环境。健身俱乐部在处理与政府关系时,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及现行规定。另外,通过与政府加强联系,可以发挥政府信息渠道灵通的优势,避免受到政府有关规定的影响和制约。
[1]王乔君等:健身俱乐部市场体系之构建_基于宁波市经营性健身俱乐部现状调研的思考.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1
第三条市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体育行政部门)是本市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领导,将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公共体育设施适应市民体育健身的基本需要,为市民体育健身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体育行政部门对组织、开展市民体育健身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本市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应当依照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其章程,组织市民开展科学的体育健身活动。
第九条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市或者本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设置规划,经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地区详细规划。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设置规划,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保证本市街道、乡镇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里弄和村的公共体育健身场地。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一条街道、乡镇、里弄和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更新所需经费除了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支出外,体育公益金中应当安排一定的比例予以保证。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向公共体育健身事业捐赠资金或者设施。向公共体育健身事业捐赠资金或者设施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院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开展体育健身科学研究,推广科学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本市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等新闻单位应当宣传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并刊登、播放公益性体育健身内容。
第十三条市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制订本市市民体质标准和市民体质监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民体质监测结果。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在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协调和开展街道、乡镇、里弄和村的市民体育健身活动,为市民提供体质测试服务。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居住小区的特点,因地制宜地组织、推广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开展广播操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时间不少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时间。
学校应当实施体育锻炼标准,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特点,制订体育健身计划,提供必要条件,保障职工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工前操、工间操或者其他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提倡在节假日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
公共体育场馆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延长开放时间,其中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增设适应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
学校的体育健身场地应当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开放。在不影响教育教学的情况下,学校的体育健身场地应当向市民开放。提倡单位的体育健身场地向市民开放。
第二十条街道、乡镇、里弄和村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以及其他免费开放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因城市规划确需拆除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应当先行择地新建或者先行补偿费用。补偿的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
市民进行体育健身活动时,应当遵守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爱护体育健身设施和绿化,不得影响其他市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二十三条本市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的评定标准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由体育行政部门颁发。
公共体育场馆应当按照项目要求,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体育健身活动。居(村)民委员会和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二十四条从事有偿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市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无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有偿的体育健身指导服务。持有资格证书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不得超越资格证书确定的项目范围进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对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有偿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干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干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对超越资格证书确定的项目范围从事有偿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人员,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干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经营性体育健身服务单位聘用无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有偿服务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无资格证书人员的人数,对单位按每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进入新世纪,我国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新世纪的发展目标是全力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因此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扩大体育健身人口,特别是在职职工的体质,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能否有强健的体魄在国际竞争中迎接挑战。
市总工会和市体育局根据《*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和*市市民健身“*”计划及*年发展规划,相应提出本市职工体育健身工作推进计划。
希望各级工会和群众体育工作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的使命感高度重视职工体育健身工作。要以总“*”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并执行《*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升华职工体育健身工作的内涵,拓展职工体育健身工作的外延,共同完成这一推进计划。维护广大职工的思想文化、健身强身需求,呼吁广大职工以健康的体魄面向21世纪,为*的“*”计划建功立业。
结合贯彻*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用5年的时间,使全市500万职工和134万离退休职工基本了解参加体育锻炼和健身的意义,学会并掌握2项以上的体育健身方法。
今年开始,将组织百万职工达到市民健身标准,即每天参加10分钟以上时间的健身活动、并争取做到以后每年递增50万,5年后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职工人数应达到300万,占全市职工总数的60%。
建立健全职工体育健身活动指导站、辅导中心,体育健身设施,职工体育指导员队伍。使职工体质明显增加,职工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环境和条件显著改善。到*年,拟形成以企事业工会主抓的企事业内职工体育健身管理体制,形成市总、市职工体协与社会共同兴办、充满活力的职工体育健身运行机制。
(一)思想上进一步重视。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工会主要领导,要把落实职工体育健身工作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适应*国际化现代大都市要求,把提高职工整体素质、改善生活质量、当作是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实践活动,增强历史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各级工会要采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体育法》、《*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提高和吸引广大职工广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
(二)组织上进一步落实。健全的组织体系是工会开展职工体育活动的传统优势。近年来职工体育积极分子和骨干队伍逐渐缩小,出现职工体育管理干部被精简的现象,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市总工会、市体育局将全面培训职工社会体育指导员,将从开展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实际出发,构建符合*企事业职工体育工作实际情况的组织体系,走出一条条块结合、专业与业余结合、工会与其他组织相呼应、职工体育活动组织的新路子,使职工体育健身计划的网络渗透到车间、班组、社区、家庭。各级工会文体事业单位,更要在职工体育健身组织体系中起到龙头和载体作用。
(三)制度上进一步保证。以往开展职工体育活动的经验证明,完善的制度是促进职工体育活动持久、深入开展的有效措施。我们将结合基层单位开展市民健身条例的实际,并会同市有关单位和部门,拟定一系列有利于推动职工体育健身锻炼的规定,对职工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时间、内容、经费都应给予一定的保证。市总工会、市体育局还将每年联手召开一次全市职工体育健身工作会议,总结职工体育工作,检查实现目标的进度,按照职工体育活动“点上示范,线上延伸,面上铺开,全面推广”的工作要求,择时制定职工体育工作的年度检查、评比、奖励和考核制度,命名和表彰一批职工体育先进企业、班组和个人。
(四)内容上进一步创新。近年来基层工会开展体育活动的实践已经告诉我们,由于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工体育工作的条件、职工参与体育活动的观念、职工业余生活的热点都发生了新变化,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的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职工健身活动需求,必须转变传统的思维的操作定势,在活动内容方面由原来的以竞技类为主,转变为以大众体育为主;在活动形式方面,由原来的以规范化为主,转变为以特色为主;另外,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着眼点放在职工体育健身的普及方面,着力点放在职工体育健身的提高方面,市总工会将在部分有条件的区和产业工会中选择重点运动队并会同市体育局共同协商提高的措施。
体育健身市场即为提高人民身体健康水平服务的部门”.是体育产业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以非实物的形式向社会提供体育健身、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结合。从现阶段我国社会的实际状况状看.目前以商品形式向广大消费者提供体育健身.娱乐服务的经济实体越来越多,一个以体育运动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投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能基本满足消费者不同档次需求的体育健身娱乐市场已经形成。
发展体育健身市场是现阶段中国体育事业生存与发展的现实需要。推进这项工作有两方面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实现我国体育产业由“以体为主.多种经营”的创收模式向“本体推进.全面发展”的方向转化。健身作为体育的本体价值.是体育最重要的经济功能。开发这种经济功能,使健身的效用(使用价值)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其价值.促进全民健身市场运作.既是发展体育健身市场的需要.也是实现体育产业”本体推进.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二是有利于全民健身计划的顺利实施。发展体育健身市场.一方面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全民健身计划的资金问题.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它能促使全民健身计划按照产业化的方式进行运作.从而使整个计划实施的力度和效度得以提高。
从健身市场的内涵及现状看我国体育健身市场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体育健身娱乐的经营实体。如健康城、高尔夫球场、保龄球馆以及各种健身健美俱乐部等。(2)体育健身娱乐技能的培训、辅导和咨询。(3)群众性体育竞赛表演。(4)体质测试和健康评估:运用先进的测试设备和科学合理的检测手段.为社会大众提供体质测试和健康评估的有偿服务。(5)体育康复:为患有某些慢性疾病或身体局部组织损伤的病人.提供运动处方.医疗保健及传统体育医疗康复方法,使患者的病情得到缓解或痊愈.(6)体育健身娱乐的科技开发为提高大众锻炼身体的实效性,趣味性而开展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体育逐步面向社会.一些消费层次较高的体育项目也开始进入生活领域。体育作为一种健康投资逐步被人们所接受。社会上的一些企业和个人.以及外资开始投资易于盈利的体育经营项目.举办诸如健康城.高尔夫球场.保龄球馆以及各种经营性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领域开始出现了.集体.个体、外资.中外合资等多种所有制结构的经济实体.形成了一个向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的体育健身市场。
但是体育健身市场也还处在发展之中.从各种文献资料查询结果看目前我国体育健身市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体育健身市场发展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1)区域上的不平衡。沿海沿江的省份在体育健身产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上远远高于内陆省份;大城市高于中小城市.农村处于空白:(2)主业和副业发展不平衡。体育健身、娱乐、咨询、培训等主业的经营收入远远低于副业经营收入(3)市场结构和布局不平衡。突出表现在提供高档体育健身娱乐服务的经营单位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而提供中低档体育健身娱乐服务的经营单位则发展缓慢。另外.目前大多数体育健身设施和服务经营单位都集中在市的商贸中心.而在城乡集合部,尤其是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则缺乏配套的健身设施和服务经营单位.这也使得体育健身市场在布局上表现出一定的不均衡性。
2体育健身市场的行业管理亟待加强。各级体委是各级政府主管体育事业的行政机构.也是体育健身产业行业管理的职能部门。目前各级体委只考虑下属事业单位如何来进行健身产业的经营.而在如何对社会上部门和个人办的体育健身经营活动实施行业管理方面缺乏应有的考虑。这一状况有两方面负影响:一是体育部门办的一些体字号的经营活动要到文化部门去登记。并要交纳一定的管理费.限制了体育健身市场的发展.阻碍了服务领域的拓宽.二是体育健身市场的行业管理是利用市场机制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缺少对体育健身市场的行业管理.将使我们不能有效地利用市场的方法和手段来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体育健身市场的行业管理就是把社会上部门和个人办的体育健身服务经营单位也纳入全民健身计划服务网络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强化这项职能意义重大。
经营开发中的合作经营、合作开发项目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中外合资的一些大型项目.合作期限过长:二是合作中对有形资产有低估现象.无形资产不在评估之列。因此.加强体育部门国有资产的管理.实现产权关系的明晰化、资产评估科学化.对防止在经营开发中体育部门国有资产流失有重要意义。
现阶段体育健身市场发展的总体策略是:以《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为主体在培育体育健身市场主体、拓展体育健身市场领域、加强体育健身市场管理三个方面整体推进探索新路子.形成一个以体育健身、娱乐为主的社会化体育服务体系和一个由体育行政部门依法管理的多样化的.多层次的体育健身市场。实现体育健身市场主体多元化和管理规范化。这一策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全民健身计划相配套的依托社会、面向市场的体育健身市场运行机制。体育健身市场是为提高全民素质服务的一项产业.也是一项公益性的社会事业。发展体育健身市场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我国群众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和运行机制的转换。
2群众性体育协会.俱乐部.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站).社区体育活动中心,应以社会化.产业化为方向开展健身、健美.康复、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积极引导群众的体育消费,不断拓宽群众体育消费领域。
3体育场馆和各种体育设施应继续坚持”以体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扩大对外开放,加速由事业型向经营型转变。同时要注处理好场馆经营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系。
4.体育院校科研单位,应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增加社会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开展有偿技术咨询人才培训科技开发和成果转让。有条件的院校和科研单位应配合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为群众提供体质测试健康评估等有偿服务。
5培育和开发体育健身娱乐市场.为全民健身计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创造必备的基础和条件。体育健身娱乐市场应提供各种健康科学文明的体育服务。要考虑人民群众实际的消费水平,重点开发中低档体育健身娱乐项目,适度发展高档健身娱乐项目。要在积极引进国外趣味性的健身娱乐项目和设施的同时.做好挖掘和整理我国民间传统的体育健身娱乐项目.以满足消费者不同层次的健身娱乐需求.为更多的人提供高质量规范化的有偿服务。
6切实抓好体育健身市场的行业管理。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本着保障广大体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体育健身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宗旨.重点抓好体育经营实体的开业标准和从业条件的制订工作,尽快实施体育健身经营许可证制度。
发展体育健身市场关系到我国群众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和运行机制的转换.关系到全民健身计划推进方式的选择。搞好这项工作尚须必要的政策支持。建议应重点抓以下几方面的政策措施:
1制定和完善体育健身市场的投入和投资政策。发展体育健身市场主要应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要积极进行多种形式的改革和试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地增加对体育健身产业的投入。
2加快体育健身市场的立法进程,健全法规体系。当前应根据体育健身市场管理不顺.政出多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体育健身市场管理办法》。地方体育行政部门也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制定地方性体育健身市场的管理法规。
3争取适度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体育健身市场的发展.体育健身产业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政府对公益事业提供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各级地方体育管理部门在积极争取享受文化和教育部门现有的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应根据体育自身的特点.力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健身产业的发展。
4加强体育健身产业规划和管理。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体育健身市场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确定通用性健身产业发展重点.制定体育健身产业发展规划。要尽可能使发展体育健身产业的投资信贷就业用地等列入城乡整体规划.使本地区的体育健身产业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要加强对体育健身产业的科学研究工作.建立体育健身产业的统计指标体系,准确把握体育健身产业的发展动态变化趋势和未来走向.提高对体育健身产业宏观调控的科学性。
5加强体育健身产业规划和管理。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体育健身市场的实际需求确定健身市场发展重点制定体育健身市场发展规划。使本地区的体育健身市场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加强对体育健身产业的科学研究工作建立体育健身产业的统计指标体系,准确把握体育健身市场的发展动态变化趋势和未来走向.提高对体育健身市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
二、*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是本市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领导机构,区、县人民政府所属的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是本区、县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领导机构。
*市体育局(以下简称市体育局)是本市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体育行政部门实施《条例》,做好体育健身活动的管理工作。
公共体育场馆应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凡收费的体育健身项目应当免费向市民开放;经营性体育场所应当对市民实行优惠。
五、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综合利用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设置规划,经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地区详细规划。
六、按照资源共享原则,市民可使用居住地附近的公共体育场馆、公园等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体育场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向附近市民开放。
八、街道、乡镇、里弄和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所需经费除了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支出外,体育公益金中应安排一定比例,并向社会筹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应当予以公布。
社区健身设施的管理,按《*市体育局关于加强社区健身实施管理的若干意见执行。日常管理经费由街道、乡镇负责,器材更新经费由市体育局和各区县政府承担,具体如下:器材安装后一年内由厂家提供保修(包换);
若干年后,器材老化需大批更新,所需费用由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承担。其中,市体育局承担60%,各区县承担40%(具体按照各区县健身苑、健身点的建设数及其器材配置数确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通过经认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公共体育健身事业捐赠资金或者设施,可按税法规定的比例税前扣除。
九、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点支持高等院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开展体育健身科学研究,对各类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组织科学鉴定;对市民体育健身方面的研究课题予以优先立项,提供科研经费。对经科学鉴定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推广。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等新闻单位应当有专门栏目和时段宣传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刊登、播放公益性体育健身内容。
十、市体育局应当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本市市民体质标准,确定市民体质监测实施方案,建立市民体质监测中心,对市民体质状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体育健身器材的设计、产品检验、安装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标准,体育健身器材的安全性能应当符合GBl7498--98《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标准》。
十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工前(间)操或者其他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工会等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单位职工的体育健身活动。
十三、公共体育场馆在向市民开放时,应当在醒目位置公布免费开放的场地、项目和时间。如需改变,应当事先予以公告。
公共体育场馆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延长开放时风增设适应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设立学生健身活动专场。学生专场的票价不得高于成年人票价的三分之一。
公共体育场馆各种收费的体育健身项目,应当对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上述人员凭有效证件,可享受优惠。具体时间、区域和优惠标准由公共体育场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向市民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按照*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本市社区公共文化场馆有关税收问题的规定》(沪地税〔1998〕53号)执行,对游泳、乒乓球等项目的收费价格符合规定的幅度标准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十四、街道、乡镇、里弄和村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以及其他免费开放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体育健身器材质量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规定的标准;建立维修、保养制度,保持体育健身设施完好;在醒目位置上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违反以上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市民个人不当行为造成的,由市民个人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五、因城市规划确需拆除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应当根据现有地段、面积、规模和建设标准等,按照“拆一补一”的原则,先行择地新建或者先行补偿费用。补偿的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
十六、本市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应当按照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章程中制定组织、指导和开展市民体育健身的内容规定,在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制定计划,落实人员、经费、场地,组织市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推广科学健身项目和方法,积极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十七、市和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管理。
十八、从事有偿体育健身指导应当取得市体育局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申请资格证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格考试合格。
十九、经营性体育健身服务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传授技能和指导锻炼的形式,从事体育健身项目有偿服务的实体或场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支持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坚持“强基层、打基础、保基本”的工作方向和“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引导扶持、地方为主”的原则,加快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均等化,增强基层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做到亲民、便民、利民,真正使广大群众受益。
2013年全县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2个。各乡(镇)具体建设任务见《2013年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分配表》(附件1)。鼓励各乡(镇)超额完成建设任务,超额部分计入下一年度已完成任务数,享受同样的扶持政策。
1、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块带看台的水磨石(或丙烯酸,或硅PU)灯光篮球场,1块放置4张乒乓球台的活动场地,1块放置15件健身器材的活动场地,1块门球场或羽毛球场或网球场,以及必备的灯光、篮球架、乒乓球台、路径器材等器材设施。
A类:1块混凝土篮球场并配备1副室外标准篮球架、2张室外乒乓球台。篮球场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舞)等其他体育活动。
B类:为项目行政村配备6件室外健身器材(需有不低于80㎡硬化的休闲健身小广场)。各乡镇只能申请一个B类项目。
1、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优先选择乡镇领导重视体育工作,群众有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传统和热情,体育工作基础好,建设积极性高,有较强的经济配套能力,无标准场地设施的乡镇。具体项目点应安排在乡镇所在地(原则上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1㎞以内),符合当地乡镇总体规划要求,优先考虑与乡镇综合文化站相结合,有不少于1800㎡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空置建设用地,周边群众居住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保证开放,便于群众使用。
2、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选择人口较多,居住较为集中,群众体育需求旺盛,建设积极性较高,有体育组织和体育骨干,体育活动开展普遍,建设用地条件有保证,无标准场地设施,坚持公益性用途,体育设施管理、维护能力强的行政村。工程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老年活动场所等公益事业设施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设施配套建设,要把政府支持、各方参与与农民自觉自愿结合起来,以发挥更大效益。在保证无条件向农民开放,并免费使用的前提下,篮球场可以与附近学校体育场地实施建设(教学区与活动区分开的)相结合,做到一场多用、共建共享;健身器材出于适用人群、使用效率及安全等因素考虑,不宜放在学校内。
3、合理选址、不占耕地、不强拆民房、不摊派,依法征地、划清场地界址,明晰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体育场地设施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顺畅,管理维修方便,并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指标。
2、场地建设应根据所选运动项目特点,合理安排,满足各运动项目的朝向、光线、风向、风速、安全、防护等要求。
3、注重环境设计,充分保护和利用自然地形和天然资源(如水面、林木等),考虑地形和地质情况,减少建设投资。
4、场地选址应避开地质环境复杂的地区(如岩溶发育地区、填涂层较厚地区、膨胀土地区以及地下水含氟实行地区等)。
坚持地方投入为主、国家和省级体彩公益金扶持为辅、社会筹资为补充的资金投入原则。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投入20万元,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A类每个投入3万元,B类每个投入1万元,国家和省级体彩公益金给予一定扶持,鼓励社会资助。提倡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的乡(镇)、村在尊重居愿的前提下,增加面积、器材及设备,提升建设档次,形成多功能体育文化广场和体育公园。
1、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项目由国家和省级共扶持11万元,其中6万元器材(包括15件健身器材、4张室外乒乓球台、1副移动钢化玻璃篮球架、4套室外灯光),5万元补助场地建设。
A类每个项目由国家和省级共扶持1.7万元,其中1万元器材(包括1副室外独臂地埋式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0.7万元补助场地建设。
(二)拟建乡镇填写《2013年省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申请表》(附件4),行政村填写《2013年省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申请表》(附件5),并加盖有关部门公章。
(三)请各乡(镇)于2013年4月28日前将本乡(镇)申报总表、项目申报表报、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名单送县体育局办公室。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完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切实举措,也是体育部门唯一一项列入了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的任务,也是今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中布置的重要工作任务,更是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重视和支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工作,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当地惠民、实事工程,同时将健身工程设施情况列入相关评价体系,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安排。
(二)广泛宣传,严格申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从2006年设施以来,极大改变了我县农村体育设施缺乏的状况,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支持,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有少数乡镇宣传发动还不够深入,影响了群众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认识程度和申报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宣传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义、作用。要建立健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申报机制,通过建设点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县体育局严格考察,将申报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充分调动建设点申报的积极性。
(三)加强组织,细化措施。各乡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三送”活动、土坯房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结合乡镇综合文化站、健身休闲广场、文化大院、村民活动中心、宗族祠堂修缮等公益事业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借势借力、齐抓共建,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综合利用率。在布点时优先在2013年度全省新农村建设8000个省级村点和市县自建村点,以及设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中心镇、中心村中选择安排。
(四)健全培训,发挥作用。要通过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和行政村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站(点)的建设。每个项目乡镇至少培养2名、每个项目村至少培养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并充分发挥其对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组织、带动和指导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切实发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阵地作用。培训名单随项目申请表一同上报。(附3表)
(一)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对于增强广大农民体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建设文明和谐的新农村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政策引导、竞赛推动和激励表彰机制,我国农村体育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农村体育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但是,农村体育仍然是我国体育事业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由于基础薄弱,欠账过多,投入较少,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同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严重不足的矛盾制约着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我国农村体育工作的重点已从县逐步转移到乡镇,现在已经具备延伸到村庄的条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我国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机遇,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是当前农村体育事业乃至全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纲要》提出,到2010年要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建设好群众健身场地,方便群众就近参加体育活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大力推进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是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级政府的投入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把体育场地建到农民身边,提供最基本的健身条件,为农村体育组织的建立健全和活动的开展提供平台,将有效地推进农村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建设,使广大农民能够享受到基本的体育服务,有利于《纲要》规定的目标任务完成。
(三)“十一五”时期是加速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要突出抓好的重点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举措,是政府为广大农民办的一件实事。通过强化政府对农村的体育公共服务,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逐步缩小城乡间体育公共服务差距,占领农村体育文化阵地,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使之成为农民强身健体、更新观念、发展经济的有效载体,引导农民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改善广大农民的体质健康状况,提高生产力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加快农村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使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和基层政权更加牢固。
(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做到亲民、便民、利民,真正使广大农民受益。
(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行政村为主要实施对象,以村级公共体育场地建设为重点,把场地建到农民身边,把体育服务体系覆盖到农村。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在全国范围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实行各级政府扶持,社会力量支持,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大力协同,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运用多种手段和杠杆,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制定基本的场地建设标准,不搞一刀切和统一模式。在建设中统筹体育与文化、教育、科技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的规划和综合利用,做到共建共享。在保证向农民开放并方便使用的条件下,可以与附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相结合。
(六)“十一五”期间,每年在全国范围一批有条件的行政村扶持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起到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到2010年,争取占全国六分之一的行政村建有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惠及约1.5亿农民。以此为契机,搭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面向广大农民的体育服务体系,带动农村体育组织建设和体育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农民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使我国农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
(七)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基本标准是: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一副标准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在此基础上,提倡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的地区在尊重农愿的前提下,增加面积、器材及设施,形成体育文化广场,更好地满足农村体育文化生活需求。
(八)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以符合建设条件,有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使用、管理职责的行政村为实施对象,采取申报审核方式择优确定。实施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无标准体育场地设施;重视体育工作,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热情高、有传统,村民对建设体育场地有积极性,自愿义务投工投劳;有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能自行解决部分配套资金;对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维护、使用有措施。
(九)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要结合当地发展规划,建在方便村民使用的地带,与绿化、美化相结合,起到改善环境的作用。混凝土标准篮球场按照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在标准篮球场的四周,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舞)等体育活动。
(十)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投入为主,社会集资为辅,体育公益金主要在器材配置上予以支持。实施对象在不摊派,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自筹经费作为补充,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形成合理、稳定和有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做到投资渠道多元化。
(十一)通过资金和器材补助或“以奖代补”等方式,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投入机制,国家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
(十二)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事关农村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事关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大局,各级体育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将其作为“十一五”期间体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列入相关评价体系。会同发改委、财政、农业、文化等部门,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组织实施作用,调动和激发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形成国家、省、地、县、乡、村各司其职,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十三)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面宽,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科学地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实施工作。2006年要全面启动实施工作,做好规划制定,部署实施工作,做好宣传发动,明确建设思路,规范操作程序,严明工作要求,为实施工作打好思想、组织和工作基础。做到精心规划、周密组织、认真部署、扎实推进。
(十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一项政府工程,要保证扶持资金和配备的器材及时到位,取信于民。同时要严格资金使用监督与审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要通过签订援建协议书,使实施对象认真履行权力和义务,确保建设质量,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项目。将援建资金、设施和器材落到单位产权管理范围,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其完整与安全,并承担起维护和管理的职责。